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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企业2022年不是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外地的二级分支机构还需要就地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楼主: 番茄榨汁🍅 发表于 2024-11-19 17:19[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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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企业2022年不是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外地的二级分支机构还需要就地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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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7: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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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地区经营企业2022年不是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在外地的二级分支机构还需要就地分摊预缴企业所得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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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19 17: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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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二级分支机构可以不就地预缴。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如果是,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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