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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25-11-10 13:05:41
1. 按“混合销售”处理(最常见情况)
情形:你公司在销售货物的同时,为同一客户提供了运输并收取运费。
税务处理:这项运输服务被视为货物的价外费用,全部收入按你公司销售的主营业务(货物)的税率(通常是13%)统一计算增值税。
举例:销售一台机器10000元,另收运费500元,则全部10500元按13%计算增值税。
2. 按“兼营行为”处理
情形:你公司有独立的运输资质,且在账务上将货物销售额和运输服务收入分别核算。
税务处理:销售货物部分按13% 计税;提供的运输服务部分按“现代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的税率(通常是6%)计税。
关键:必须做到收入分别核算,否则税务机关有权从高税率(13%)征税。
简单总结:
通常情况:运费和货款合并,全部按货物税率(如13%) 纳税。
特殊情况:若能清晰分开核算,则货物按13%,运输按6%纳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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