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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分红个税判定:股东从公司分红,不一定都要缴纳个税。
外籍股东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挂牌公司(新三板)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为鼓励股民长线投资、价值投资,实行差别化交税政策,即股票持股时间超过一年,分红免税。
2. 分红比例约定:年终股东分红时,分红比例不一定要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全体股东签订《股东协议》,可以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3. 亏损与分红关系:公司亏损时,无法给股东分红。
4. 盈利不分红合法性:公司盈利后,可以不向股东分红,税务上没有硬性要求必须分红。
不过需要注意,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自己的股权,公司需提供收购方案并支付给股东合理的价位,股东完成退股。
5. 不按比例分红及免税:若公司占股被投资企业10%,经全体股东约定,可以不按照占股比例取得股息分红。
并且公司取得不按股权出资比例分红的投资收益,可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6.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然人股东甲在2020年12月份根据股东会决议,应取得利润分红100万元,2021年6月份该笔分红到账。
个人所得税上,该笔分红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次取得分红的日期,即支付所得时履行扣缴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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