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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能混用! 这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混淆它们会导致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巨大风险。
暂列金额:
性质: 业主的备用金,用于未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的工程事项。例如: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遗漏、不可预见的地下障碍物处理等。
使用权: 由业主(或其代表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承包人不能主动使用。
结算: 按实际发生,经监理和业主确认的工程量乘以投标费率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暂估价:
性质: 招标阶段无法确定标准、品牌或单价的材料、设备或专业分包工程的暂时估算价格。这笔钱一定会发生,只是价格暂时不确定。例如:某种进口石材、电梯、幕墙专业分包等。
使用权: 承包人负责采购或分包,但通常需经业主认质认价或共同招标。
结算: 在施工阶段,通过认价、招标等方式确定实际价格后,按实调整,替换掉暂估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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