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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社保的“员工”是指那些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了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了相应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在中国,这通常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五个险种。这些“员工”与企业建立了正式的劳动关系,企业有责任和义务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实际“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数,其范围相对广泛。这包括在岗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在各单位中工作的外方人员和港澳台方人员、兼职人员、借用的外单位人员和第二职业者等等。因此,实际“从业人员”的范围比缴纳社保的“员工”更广,它涵盖了所有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并非所有实际“从业人员”都会由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取决于他们的劳动关系和用工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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